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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臺科技大學董事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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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權與責任

•  董事會職權如下:

  • 一捐助章程之變更。

  • 二董事之選聘及解聘。

  • 三 董事長之推選及解職。

  • 四 監察人之選聘及解聘。

  • 五 校長之選聘、監督、考核及解聘。

  • 六 依私立學校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, 為有助增加本法人所設學 校財源之投資

  • 七 依私立學校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,為不動產之處分、設定負擔、購置 或出租。

  • 八依私立學校法第五十條規定,為學校附屬機構之設立 。

  • 九 本法人所設學校之籌設、停辦、改制、合併、解散,或改辦理其他教育、 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, 或聲請本法人破產之決定。

  • 十校務報告、校務計畫、重要規章及重大工程之審核及執行之監督。

  • 十一 經費之籌措及運用。

  • 十二 本法人及所設學校預算及決算之審核。

   • 十三 財團法人變更登記資料之審核。

  • 十四 本法人設立基金之管理。

  • 十五 所設學校基金管理之監督 。

  • 十六 財務行政之監督。

  • 十七 學校組織及員額編制之審核 。

  • 十八 學校內部控制制度之審核,及內部稽核施行之監督。

  • 十九 依私立學校法暨大學法及相關法規所定其他有關本會之職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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